沈威风
经过老爸的潜心运作和不屑努力的爱心,本人家乡某城的机关党报,XX日报,于上周五,以《美女作家》之名,发了本人一版软文,堪称沈威风同学软文史上的颠峰之作。
首先,要衷心感谢XX日报的同仁们经过很长时间的犹豫和内心挣扎,终于承认沈威风是个美女,而放弃了之前的题目XX女孩这个老爸心仪的题目。拜托,女孩是一个比美女更容易引人呕吐的词语啊。
第二,此软文的效应是非常巨大的,它使得我最近的早晨都没有能够睡成懒觉。一些没有见面长达十年之久的初中同学终于找到理由打上门来,质问我的没有良心和没有解释的不辞而别。在半梦半醒之间,我只能引刭就戮,替我的未来岁月答应了无数次的饭局。并保证在买单前不会逃席而去。
第三,其实写软文是我作媒体这么多年的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并因为以前我的主任只许自己收钱不许他人软文的做法大发雷霆,数次伙同同伴想上西祠胡同记者之家去唱衰他。当然,我也不能一直这么没出息下去,所以这几年,软文的心,是淡了很多。现在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成了软文对象。看来这几年软文事业又有了长足的进步,已经超越了对利润的追求了。
沈威风
昨天有人猛烈撺掇我写小说,说那个有前途,一卖几十万的,出名多快啊。卖得好,连带影视改编权一起卖出去,那钱,可就是哗啦啦地滚进来,挡都挡不住啊。
一席话说得我是眼冒金星,心头鹿撞。
于是狠下一条心,撸起袖子,咱从今以后,就要作一个写小说的人啦。
先从旧作开始贴,有什么无情的批判,就尽管来吧。
沈威风
昨天有人猛烈撺掇我写小说,说那个有前途,一卖几十万的,出名多快啊。卖得好,连带影视改编权一起卖出去,那钱,可就是哗啦啦地滚进来,挡都挡不住啊。
一席话说得我是眼冒金星,心头鹿撞。
于是狠下一条心,撸起袖子,咱从今以后,就要作一个写小说的人啦。
先从旧作开始贴,有什么无情的批判,就尽管来吧。
沈威风
洛生很害怕坐火车,一坐进火车拥挤潮湿带着浑浊人气的车厢里,她就脸色发白,恶心想吐。她不是有洁癖,几年前她每年都要在铁路最繁忙的时候跟民工一起北上南下,坐在硬座座位上不吃不喝不走动不上厕所,看有人爬到行李架上去蜷缩着睡着,又摔下来摔断了几根肋骨,她一动不动,因为脚底下躺满了人,一不小心就踩到了别人的脸上去。但是洛生谈笑自若,找人打上一天一夜的扑克,等下了火车依旧精神熠熠,脸上没有一丝憔悴。 最后一次坐火车,是大学毕业。洛生从来没有到过岭南,她只在苏东坡的诗里看过这个有荔枝有瘴气的地方。但是她欢欢喜喜地上了火车,留下若瀚在车窗外不停地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要去? 为什么,为什么要去? 洛生这样问自己,坐在从深圳到广州的火车上,脸色发白,恶心想吐。边上都是男人,臃肿的,谢顶的男人,手里拿着马经喃喃自语的,眼睛不由自主瞟向洛生的脸的男人。洛生闭上眼睛,倦倦的夕阳一点点照在她的脸上,她突然就觉得一滴眼泪悄悄地从脸上一直落到心里去,化开来,无迹可寻。 为什么要去?点起一支烟,洛生眯起眼睛问自己,深深吸了一口,让尼古丁昧惑的味道渗到肺腑里,在骨架间穿梭,在血管里游走,漫无目的,无处不在。 小姐,火车上不可以吸烟。 刚刚升到喉咙还来不及吐出来的轻烟被吓得硬生生梗在喉管里,下去不得,只得从鼻子嘴巴四处冲窜出来,呛得洛生大咳起来,涕泪纵横,恼怒不已。 是坐在对面的男人。一丝不乱的头发,白色的衬衣,灰色的领带,IBM笔记本,一沓英文的材料,从上车开始就皱着眉头在键盘上马不停蹄的男人,洛生抬起头,嘴角已经带上一点不屑的笑意。她摇摇头,示意自己听不懂男人的说话,嫣然一笑又抽了一口烟。 这个火车上不可以吸烟。男人换成粤语又说了一次。 他应该已经三十多岁了,皱眉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眼睛中闪着坚毅果断的神情,脸上刮的干干净净,一点胡子茬都没有——这个男人,是不是每天在剃完胡子之后,会往手上倒一点须后水,拍在脸颊上,惬意地叹一口气呢? 洛生看着他,有一点恍惚。她伸出手去,仿佛三年前她每天晚上往自己手上倒满须后水,往明健的脸上扑去一样…… 小姐,对面的男人咳一声,换成英语说,火车上不可以吸烟。 洛生放下手,往脸上堆出无辜的笑,先生,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她说的是法语。 洛生在大学学的是法语,她喜欢说法语,那优美的音调,那齿舌碰撞间瞬时的快感,那带着一点慵懒的优雅尾音。“我上辈子一定是个法国人。”她不止一次地说。 说不定是个越南人,也有可能是个非洲人,非洲很多国家都说法语的。明健总是这样回答她。 上次说法语是什么时候?不记得了。洛生把简历递给来招聘的杂志主编的时候,他很惊讶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人人都这么喜欢问为什么。为什么要上学,为什么要吃饭,为什么要恋爱,为什么要吵架,为什么要去应聘一个小杂志社的工作?洛生用最甜蜜的语气告诉主编,新闻是她的理想,她觉得有责任揭发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作人民的喉舌,舆论的监督…… 主编很满意地笑起来,二话不说就拍板录用了她,甚至忘了叫洛生写一篇文章看看。当然,那是著名的P大,意气风发的毕业生的眼睛,都不会朝这个广州来的不出名的小杂志社瞟一眼。洛生是他们能找到最好的应聘者,也是唯一一个。 啊,你说法语。男人放下手里的英文资料,抬起眉毛有些夸张地说,在中国说法语的人非常少。小姐您是法国人吗? 洛生有些狼狈,她料不到这个男人竟然还会说法语,她掩饰地点点头,把烟递进嘴里,又深深地吸了一口。小姐,这个火车上不让吸烟,男人不依不饶地说,用法语。 洛生有些生气,她把烟扔到脚底下狠狠地踩灭了。为什么这个男人会这么烦,为什么总不让她安生,为什么老是不让她快活,为什么男人都这样。 这里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禁烟车厢,男人微笑着看洛生,不过只有中文和英文,所以您不知道也可以理解。 够了,洛生大声地说,没完没了的干什么?你是警察吗。有这个闲心,世界都和平了。 男人直起身子,拢着手玩味地看着洛生,我不喜欢别人骗我。 哼哼,洛生笑起来,看你一把年纪了,怎么也这么天真。这个世界,谁敢说没骗过别人,谁敢说没被人骗过。你不喜欢别人骗你,你就没骗过人?没有说过一句谎话?你跟在老板身边就没有说过一句言不由衷的话,你对一个女人说爱你的时候,你就真的全心全意地老天荒,护她一生一世,贫穷,疾病,饥饿都生生死死在一起,永不变心?洛生说着,眼泪不由自主涌上来,男人都是这样,不想别人骗他,不想别人对不起他,理直气壮,气吞山河。女人呢?在泪眼婆娑里等到一句誓言,却只有假的。 男人又皱了皱眉,从口袋里掏出手绢递到洛生眼前,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白金戒指在阳光里忽地一闪,刺眼的亮。洛生绝望地闭上眼睛,身子向后倒去靠在椅背上,懒懒地说,烟我已经熄了,请您让我休息一会儿。
璎珞放下风筒,慢慢用手指梳理头发,一下一下,带洋柑橘香味的洗发水味道,随着夜风飘过来,她看到对面屋子的窗帘,也微微地动了一下。她突然觉得,如果她在这个城市,还有最有一点联系,还有最后一点可能存在的回忆,就是对面三十米开外半空中半遮半掩的窗帘和窗帘后面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形。
她突然跳起来,穿着浴袍脚上穿着一双几乎没有底的绸缎拖鞋,就跑下楼。在保安诧异的目光中穿过小区花园,跑进对面的大楼的电梯里,不假思索地按下和自己相同的楼层。她觉得自己一定要见一见那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觉得自己非常非常地想见那个人。
冲出电梯,她在电梯口判断了一下方位,毫不犹豫地就按下门铃。门开了一条逢,一个瘦小带眼镜的男人伸出半个头,打量着气喘吁吁衣冠不整的璎珞,不耐烦地问,找谁?
璎珞下意识地伸手揪住浴袍的领子,挤出一点微笑,说,找你。我是住在对面那栋楼,每天晚上吹头发的那个女人。
镜片后面的眼睛闪了闪,男人突然露出厌恶的神情,说“神经病”,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璎珞呆了半晌,慢慢地转身回电梯,下楼走到花园里。薄薄的绸缎拖鞋经过这样一场奔跑,底上已经穿了洞,水泥路上的小石子磨着脚底,有点热辣辣地痛。璎珞仰头望向那个熟悉的窗口,灯已经黑了,在灯火通明的大楼里,就象开了一个黑黢黢的大洞,无情而有神秘。
她控制不住地笑起来,她幻想过无数次,那个窗口后面的男人会是什么样子的,清秀的学生、忧郁的诗人、不成功的商人、或是猥琐的变态狂。但是她没有想到,那里面,只是一个平凡平庸到极点的男人,平凡到就象这个世界一样,无能而又无情,杀人于无形。
她和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终于不再有一点关系。
美雅第二天就去把头发染成了黄色,之后就很久没有去上课。等到亚丁再见到她的时候,她的头顶已经长出一寸多长的黑色的发根,衬着下面褪了色不再纯正的黄,象瘌痢头一样的难看。
亚丁看着她笑,我喜欢你新长出来的黑色头发,好美。
美雅叹了口气,她没有办法让新长出来的头发不是黑色。我并不漂亮,美雅说,你见过的中国女孩子少,有机会你去中国看看就知道了,我其实很难看。
不,你很漂亮,你这样对我说话的神态真的很美。
美雅烦恼了几天之后,就置之若素了。她不喜欢亚丁,但是她不讨厌亚丁喜欢她。亚丁是那种典型的外国大男孩,天真,纯良,他的喜欢并不骚扰美雅的生活,他不是进攻型的选手。
一年期满,美雅顾不上处理她在英国的东西,一股脑都甩给了亚丁,自己带着一只旅行箱回了深圳。
我可以嫁给明健了。美雅对候闽升说,一年时间,你难不倒我。候闽升不知道,美雅从爱上明健到得到明健,中间等待了整整6年。一年时间,的确再难不倒她。
候闽升叹了气,一个电话把明健从北京召了回来。美雅去机场接他,笑吟吟地扑上去抱住他,爸爸同意我们结婚了。
明健却低头闷声说,哦。
哦,就是明健的回答。
美雅后来想起来,这个字就象尖刀一样戳进她的心里,卡在骨头里,拔都拔不出来。哦,明健说。我们什么结婚啊?哦。我们什么时候生孩子?哦。我们生男的好,还是女的好?哦。
明健一点精神都没有,下了班回来就看新闻联播,盯着屏幕看的无比认真,好像要从那闪光的荧幕上找一朵花出来似的。美雅问,有什么新闻吗?哦,明健还是这么说。
美雅终于起了疑心,趁明健去上班的时候,她打开了他房间里的保险柜,找到一张照片。那个女子,身形苗条,秀发垂肩,眉目中有一点书卷,有一点俏皮。她微微抬着头,目光越过宫殿的飞檐,不知道落在何处。照片的背面写着,洛生,太和。时间是美雅去英国后的两个星期。
长久以来的疑虑落了实,十年的爱情却落了空,噗哧一声,在空气里消散的干干净净。美雅瞪着照片上的洛生,把她的每一根眉毛的形状都记进心里去。这样明媚,这样聪慧的女子,大概就是明健的爱情吧。他每天晚上盯着新闻联播,贪婪地看一秒钟一闪而过的北京街道,就是在哀悼他的爱情吧。
美雅把照片放回去,不动声色。趁明健洗澡的时候,她从他的记事本上找到了洛生的电话。
第二天早上,明健一出门,她就起来,毫不犹豫地拨了那个电话。
喂,电话那端的声音,清脆斯文,带着笑意。
她在笑什么?她在笑,她觉得自己很幸福是不是?
美雅脸上露出一点残酷的微笑,洛生是吗?我是明健的太太……
咯嚓,美雅满意地听到电话那端心碎的声音。她无需再多说什么,那是一个自尊好强的女人,名牌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都多少有一点道德洁癖。第二天,第三天,美雅再试着打那个电话,总是关机,一个星期之后,这个号码取消了。
明健和美雅很快结了婚,她作了名正言顺的明健的太太——当然,不名正言顺的,外面还有好多个。明健对美雅一直是淡然的,到后来,是漠视的。他的眼里,美雅是他报答候闽升几年供养和这几年提携的工具,当然他对美雅也不是完全没有内疚,他永远都记得他站在手术室的门口,听着里面那个19岁的少女痛苦的尖叫。他把美雅娶回家,自己在外面追逐女人,象洛生的,有一点象洛生的,有一点点象洛生的,不象洛生的,完全不象洛生的……追逐女人的游戏就象吸毒一样,一旦上了瘾,就怎么也戒不掉,也不想戒掉。明健沉迷在不同女人温暖的怀抱里,夜夜笙歌。
美雅看着明健花天酒地,应酬的场合里她陪在他身边,假装听不到别人的窃窃私语。那就是候闽升的女儿,明健娶她还不是为了这份家产……那明健还敢左一个,右一个……据说这个女人寻死觅活要嫁明健,嫁到了又管不住,何苦来……
她静静地听着,水晶酒杯里的香槟冒着美丽的泡沫,对于明健,她就是香槟上面的泡沫,带着美好的香气,显示着香槟的价格,要喝时,始终要等到泡沫散尽。
美雅恨起明健来,她不想作全城最愚蠢,最著名的弃妇。
亚丁的电话打来时,美雅正在美容院里做脸。她才23岁,却觉得自己已经开始老了。
我的眼睛周围有皱纹,怎么办?美雅拉着美容师问。
美容师脸上带着职业的笑容,修长温暖的指头轻轻滑过美雅的脸,其实你的皮肤非常好,只需要如何如何如何。
我的心里长满了皱纹,怎么办?美雅心不在焉地听着,谁能回答我?
这个时候,手机响,是亚丁。
我在上海,亚丁高兴地说,美雅,你怎么样,过的好不好?
过得好不好?这个问题已经有三年没有人问了,美雅的眼睛里突然涌出泪水,不好,她哽咽着说,非常不好。
放下电话,美雅闭上眼睛躺下来继续做美容,她知道亚丁会来深圳,会搭最快的一班飞机来深圳看她,看她究竟如何的不好。
我嫁给了我10岁开始爱的男人,现在他一个月碰我一次,他外面有三个女人,他拿我父亲开给他的工资去养其他女人,美雅说,亚丁,你告诉我,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亚丁很老实地说,我没有准时一个月给我碰一次的女人,也没有一个可以叫父亲的人给我开工资,我更没有三个女人用身体换我的钱,所以我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但是,美雅,他怎么可以这么对你。
因为他知道我爱他,爱成了习惯,他不用在乎我的态度,因为我会一直爱他。
美雅垂下了头,亚丁的手抚上她的脖子,慢慢地磨娑着,修长的手指纠缠着脖子上的发丝,美雅,你的头发还是这么美,你还是这么美。
发布会完了的晚宴上,候闽升非常高兴,不停地和明健喝酒。他说明健这么能干,他终于可以在65岁以前退休了。
怎么可以,明健恭敬地说,没有爸爸的指点,我怎么搞的掂这些人。
桌上的人凑趣地哄笑起来,美雅扯一扯嘴角,都是些势利小人。
她端起酒杯,和明健轻轻碰了一下杯,我今天很高兴,非常高兴。
明健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他已经习惯了美雅在这种觥筹交错场合里的不言不动,魂飞天外,他想不到美雅会主动于他喝酒。明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也很高兴。
秘书走过去打开电视机,她喝了几杯酒,双颊有些绯红,七点了,新闻联播。
美雅眯起眼睛,看着明健,他看电视的神情依然那么专注,还是好像要从荧幕上看出一块金子一样的热切。她暗自地笑,明健不会知道那个叫洛生的女人,下午带着同样专注热切的神情出现在会议室的门口,他一定不知道洛生就在离他不到一个小时的地方,生活,恋爱,和别的男人上床。
明健也一定不知道,美雅把手放在肚子上,这一切就快结束了。等我把这个孩子生出来,他欠我的,就算还清了。因为他就会戴上全城最著名,最大的一定绿帽子,一辈子也脱不下来,因为这个孩子是亚丁的,是个混血儿。
美雅眯起眼睛,拿起酒杯向候闽升举起来,大声地说,爸爸,我敬你。(今天竟然有心情将旧作写完,只是不知道是否接得上?)
沈威风
璎珞从浴室里走出来,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背上,水珠顺着赤裸的身体一路滚下去,滴到地板上,发出极低极低的吧嗒一声,小巧的脚印在地板上蜿蜒得象一条蛇。她走过大穿衣镜前,微侧着身子瞥了镜子中自己白皙光洁的身子一眼,不由自主地向自己微微一笑。她很满意自己的身体,当然,明健也很满意,他一次次地在她的身体上挥汗如雨,在高潮到来的时候嘶声大叫“珞!” 但是璎珞知道,明健叫的从来不是自己,从来不是。好在,她也并不是很在乎。 璎珞以极其自然地姿态,走到床前拿起浴袍披上,松松地系上带子,然后取出风筒走到窗前,吹起头发来。她的一切动作,细致优雅地就象在表演,而她的确是在表演,因为她一直知道,对面大厦和她相同楼层那个单位的窗帘后面,有一双眼睛在看着她。 其实璎珞在一个月前不经意地发现,每天晚上她在窗前吹头发的时候,对面的那扇窗帘微微一动,后面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影子,当时,她很是犹豫了一阵子,她不知道自己应该高兴还是应该生气。 在窗前吹头发是璎珞的习惯,她喜欢打开窗户,微仰起头,让窗外有些凉的夜风和风筒轰热的燥风一起夹击着她的头,而她的目光,可以在纠缠的发丝和对面大厦巨大黑黢的身影中,看过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天空。只有这个时候,璎珞觉得自己是干净的。 可是对面的那道目光,璎珞知道对方只是在看自己穿着浴袍的身影,却不经意地成了璎珞每天最惬意时光的伴侣,所以她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勃然大怒。璎珞不想改变自己的习惯,也阻止不了对方在自己拉开窗帘打开窗户的时候,从三十米开外的半空中把目光投向自己,她只有接受。 慢慢的,她又习惯了。慢慢地,她开始会在吹头发变换姿势的间隙,向着对面无意识地微笑,璎珞知道自己的笑容非常的妩媚,到最近,她甚至晚上不再拉上窗帘,表演似的将自己从浴室里走出来最干净的身体和最自然的举动,都呈现给对面看。她知道,那个人一直在看。璎珞有些满足于这种微妙又遥远不真实的关系,隐然地,她还觉得有一些浪漫的味道。 浪漫? 璎珞梳理头发的左手突然停顿下来,她的心不自然地跳动了几下,然后整个人就僵硬了起来,浪漫——她想,从十岁开始,我就跟自己说,世界上最毒的东西,无过于浪漫二字。 璎珞曾经有过一个很快乐的婴儿时期,她的记忆开始的非常早,尽管父母一直对她后来的陈述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她真的记得自己躺在摇篮车里,大拇指放在嘴里,歪着头看父母坐在桌旁吃晚饭的情景,她更清楚地记得,每年春天的时候,后窗外的那株梨树会开满白如云锦的梨花,而父亲总是将她举得高高地,让她胖胖的小手从窗户中伸出去,去摘下一朵梨花。 十岁之前,璎珞经常说起这些故事,可是父母总是说,不可能,那时候你只有两岁,怎么可能记得,肯定是后来听我们说的多了,就当成自己记住的了。璎珞听了,总是很生气,但是父亲很会哄她,当然,那时候她是父亲的宝贝,是父亲的珠宝,是他生命中象璎珞一样美好的东西。 十岁之后,璎珞再没有机会说这些故事,在她十岁生日的那天晚上,父亲带回来一个年轻女子,说是新来的徒弟,听说璎珞生日,一定要来给小师妹庆祝。母亲很高兴,做了很多的菜,频频给客人布菜。年轻女子很秀气很斯文,小口地吃着菜,对璎珞和气地笑。父亲很高兴,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家里的事单位的事,璎珞从来没见父亲那么逸兴横飞过。璎珞的心里很不高兴,当母亲把璎珞自己做的小蛋糕端出来的时候,父亲高兴极了,叫璎珞赶快切一块,给姐姐尝尝。 璎珞突然就控制不住自己,她站起来从母亲手里夺过蛋糕,紧紧抱在胸前,盯着那个年轻女子大声地说,“你会自食其果的!”年轻女子脸色大变,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母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想端走璎珞手里的蛋糕,璎珞憋红了脸,死活就是不肯松手。年轻女子突然轻声笑起来,小师妹,你知道自食其果是什么意思吗? 父亲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小孩子乱解成语,一定以为自食其果的意思是自己吃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不肯让别人吃她的劳动成果了。母亲也笑起来,说算了算了,不和小孩子抢东西吃了。璎珞把蛋糕藏在自己身后,眼泪在眼睛里面直打转。晚上睡觉的时候,她跟母亲说,她知道自食其果是什么意思。 好了好了,母亲温和地打断她,并没有人怪你,今天是你十岁的生日,过了今天,就不再是一个小女孩,要更懂事才好。璎珞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了,她只是觉得心里难受,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 半年之后,父亲和母亲离婚了。父亲被那场迟到的排山倒海的爱情击中了,他不顾一切地要离婚,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和他那个年轻的徒弟在一起。母亲被重创,而璎珞却天天看着日夜哭泣的母亲,独自冷笑。她永远记得她在门外听到父亲和那个女子偷情的声音,她永远记得父亲用曾经搂着她的姿势搂着那个女子,说永远只爱她一个的时候的样子。 父亲和那个女子后来据说生活得很美满,父亲的职位竟然节节高升,他们家的房子越搬越大,越搬越好,而大家也经常可以在黄昏的时候,看到他们两个手拉手在公园里散步,窃窃私语,亲热地如同蜜月中的夫妇。那个女子秀气斯文依旧,甚至在父亲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什么的时候,她的脸上还会泛起一丝少女的红晕。渐渐地,大家忘了父亲之前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忘记了他有一个苍老憔悴慢慢有些神经质的前妻,也忘了他还有一个被他弃如弊帚的叫璎珞的女儿,父亲的故事,被传成了一段佳话,一个浪漫的故事。 父亲不要她了,母亲只会自怜自艾,根本没有心思管她,璎珞发现自己从心理上,成了一个孤儿,不再有人关心,她觉得自己也不需要人关心。十四岁的时候,她勾引了隔壁的叔叔,父亲以前的同事。当那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人慌乱地从她瘦小的身上下来,急急忙忙穿上衣服,头也不敢回地窜出门去的时候,璎珞自己躺在床上,还没有从剧烈的疼痛中缓过劲来,她听着门砰的一声撞上了,无声地笑起来。她觉得自己从此可以不再需要任何人,她可以自己保护自己,自己照顾自己了。 那个男人后来经常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遇到璎珞,欲言又止,璎珞目不斜视地走过他的身边,好像从来不认识他一样。有时候,璎珞会听到他在身后悄悄地说,“这个女人,真他妈邪乎。”璎珞就会很高兴地回头看他一眼,抛出一个媚眼。 璎珞很快就成了个中高手,她会吸引各种各样的男人,老的小的,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璎珞觉得是自己在玩弄他们,于是她很快乐,忘记了自己的父亲被一个女人夺走,忘记了自己曾经被父亲抛弃。 关于她的流言很多,母亲仿佛从来就没有听见过。璎珞也不是很在乎母亲是不是知道,她满不在乎地学习,用心地和男孩子调笑,她什么都不在乎。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璎珞的成绩一直很好,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她满不在乎地选择了一个陌生的当时还代表了新生事物光怪陆离的深圳。母亲什么也没有说,没有问那座城市的消费,甚至也没有问璎珞学费是多少,只给了她一千块钱,就神情忧郁地将璎珞送上了火车。 火车出站的时候,璎珞仿佛看到母亲嘴角有一丝微弱的笑意,她也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在那个瞬间,她突然觉得原来她和母亲一直是心意相通的。 到了深圳,母亲给的钱自然是不够的,璎珞开始在酒吧里推销啤酒,每天晚上穿着很短的裙子,在客人身边走来走去,在那个香烟旋绕,灯光昏暗人声嘈杂的环境里,她如鱼得水,她涂着绿色眼影的眼睛闪闪发光。她毫不在意一些人有意无意的摸她的大腿,她放声大笑的时候,整个酒吧的目光都会集中在她的身上。 一天晚上,她正在给一个客人上啤酒,酒吧的老板娘远远地喊她,“珞,这里要一打啤酒。”她大声地应着,直起腰,看到客人眼睛突然一亮,闪着一种奇异的热情和迷茫,他紧紧抓住她的手,问,“你叫珞?” 璎珞微笑着从他的手中抽出自己的手,点点头,是的,大家叫我珞。 客人已经微醺,更加急切地抓住她的手,眼睛里竟然流下一滴眼泪,他把璎珞的手拖到自己的脸颊旁边,那滴眼泪流在璎珞的手心里,慢慢地化开,璎珞突然就有些心软,她把手覆在他的脸上,那脸上很干净,一点胡子茬也没有,她仿佛能闻到一种很好闻的须后水的味道。 珞—— 老板娘更大声地喊,璎珞轻轻动了动手,我要走了,先生。 他抓得更紧了,口中喃喃地说,珞,不要走,我不会放你走。 璎珞看着他微低的半个脸颊在自己的掌心中,看着他略有些粗的脖子,觉得很有趣。她想了想,问道,你不放我走,你是不是愿意养我? 他抬起头,眼睛瞬时明亮起来,愿意,你要我怎么样我都愿意。 璎珞格格地笑起来,她把男人从座位上拉起来,拖着他一起走到老板娘面前,大声地说,这位先生说要养我,我跟他走,不干了。 老板娘呆了呆,那个男人也哈哈大笑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塞到老板娘手里,大声说,对,珞是我明健的人,我请大家喝喜酒。 明健真的把璎珞养起来了。他究竟是不是很有钱,璎珞也不知道,不过她从此再也不缺钱花。一开始她还偶尔去学校晃一晃,上一两节无足轻重的课,渐渐地也懒得去了。后来听说学校开除了她,她也无所谓,偶尔还会回学校请原来宿舍的姐妹们吃饭,自己坐着抽烟,听姐妹们说校园里的帅哥,心里有些茫然。 她知道明健有太太,她甚至曾经遇到过她。毕竟深圳不是很大,供有钱又没有事情做的女人消遣的场所,也就那么几个,她见过明健太太的照片,所以认得她。她相信,明健太太也认得她,因为好几次她们在商场里迎头撞见,她分明能看到明健太太的眼神在掠过她时候的异样。而有一次在咖啡馆,她们正好坐邻座,她在喝咖啡,而明健太太,则坐在窗边的位置上,点着一根烟,表情冷漠地看着外面。璎珞一直在观察明健太太,而明健太太偶尔转过头来,两个人四目相对,璎珞从不避开,反而会冲她微微一笑,点头示意。明健太太面无表情地又将眼神转开去,仿佛没有看到一样。 璎珞冲着她的身影举一举手中的咖啡杯,她这样做绝对没有示威的意思,她也知道明健太太对她其实也没有什么敌意。很奇怪的,她仿佛觉得明健太太和她很熟悉,仿佛已经认识了很久很久似的。后来她才想起来,明健太太的绝望的眼神和有些憔悴神经质的气质,和自己一度相依为命又互不理睬的母亲很象。 但是璎珞从来不觉得自己对不起明健太太。不是我,也会是别人,他选我,只是因为大家叫我珞。璎珞想的很明白,她相信明健太太心里也很清楚,把那个男人从她身边带走的,不是璎珞,而是他心中的那个珞,高潮时候脱口而出的那个珞。 那次咖啡馆遇见之后很久,璎珞不再在各种场合遇到明健太太,而明健也来得越来越少,尽管每个月,他都会准时给她一笔数目不菲的钱。她从各种渠道听说明健的消息,有人说他的生意不太好,有人说他有家庭危机,太太给他养了一个混血儿。璎珞不太相信,也从没有找明健求证。她想,也许他找到了别的,更象他的珞的女人,也许他不再需要一个能令他想起珞的女人,总之,这个男人始终会离去的。她开始为离开作打算,她开始存钱,开始想以后怎么办。 某一个独自看电视,看到明健最喜欢看的《新闻联播》的时候,璎珞决定要去北京,一个人去北京。 她收拾好行李,想了想,觉得有必要通知明健一声,就给他的手机发了条短信。过了几分钟,明健回了一条短信,“祝顺利。如需要钱,来找我。” 璎珞看着短信,真心地笑起来。她很满意自己生命的这一段,以这种方式结束,不拖泥带水,简洁明快,甚至连面都不用见,甚至她永远只是明健的珞,而明健也永远不再有机会叫她璎珞。
沈威风
美雅在沙发上挪了一下身子,尽量想坐得舒服一些,没想到一动,肚子里的孩子就一阵扑腾,狠狠地踢了她好几脚,美雅把手放在肚子上,自己悄悄地笑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美雅轻轻地又说了一次,忍不住的得意,你叫洛生,我当然知道你就是洛生。 你从扶梯上来,神色匆忙又有些犹豫,眼睛只看着会议室的门,仿佛那里有宝一样。美雅回想着刚才的情形,想起自己站起来拦住洛生握手,说,“我是明健的太太”时,洛生眼里一霎那的绝望,仿佛复了仇似的高兴。她讨厌洛生那清脆的声音言不由衷地说恭喜你,眼睛不由自主地往美雅隆起的腹部上瞟去,她讨厌洛生依旧苗条清瘦如少女的形体,她讨厌洛生在握着她的手的时候,侧耳听会议室里传出来的明健的声音。 我不会让你再见到他。 美雅亲热地拉着洛生的手,说了许多感谢媒体的话,又问她是什么媒体的,洛生魂不守舍怔怔地说出一个杂志的名字,那是一间广州的小杂志。美雅从钱包里拿出两百块钱,塞进洛生的手里。 这是一点车马费,难为你大老远地从广州赶来。 洛生象被火烧一样地跳起来,立刻又换上职业性的微笑。收起钱,问洗手间在哪里,就往那个方向去了。 美雅满意地坐下来,她知道洛生不会回来了,也许以后都不会回来了。 发布会结束了,明健在记者的簇拥下从会议室里出来,美雅款款地站起来迎上去,挽起明健的手,脸上带着最雍容华贵的笑。 您真是幸福啊,事业家庭都这么美满。有记者这么凑趣地说。 美雅笑着,她不用回头也能看到明健身后女秘书眼里鄙视的神情。明健和这个女秘书有一腿,明健在外面还包着一个女大学生,明健跟许多人有露水姻缘,他从来不瞒人,更不瞒她。唯恐她不知道。 爸爸刚才打电话来,说在王子饭店等我们,一起吃个饭庆祝一下,大家最近都辛苦了,一起去吧。美雅轻声对明健说。 明健微微点了点头,眉头习惯性地皱了一下。这是美雅提到父亲时候明健的必然反应,美雅看在眼里,了然地笑。 美雅第一次见到明健的时候,她10岁,他16岁,她是建筑队老板候闽升的女儿,他是打工仔的儿子。他们的见面很三毛钱爱情小说,他父亲在工地上事故死了,候闽升为了平息事件,将明健收养。 他很忙,明健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事件的解决办法,绝说不上感情,无论是怜悯还是愧疚,都没有。他只是匆忙地将明健往家里一带,指着一个房间说,以后你就睡在这里,又指着客厅地上站着的小姑娘说,这是我女儿美雅,你们两个不要打架。 美雅后来想,自己的爱情一定是从10岁时候开始的。那个手长脚长,一脸漠然的少年跟在父亲身后,淡然地看着她,就好像看着一个不会说话的洋娃娃一样,美雅竟然高兴地快哭起来。 她一直叫他明健,父亲没有让她叫哥哥,明健也无所谓美雅叫他什么。他们渐渐长大,美雅一直都不是特别出色,即使是最美好的少女时期,她也没有洛丽塔那样蛊惑的妖精一样的神情,她的脸色是黄里带红的,她的身材是平庸的,她的成绩也只是在明健的帮助下才努力保持中游。她最出色的地方,也许是她的父亲。生意越做越大,已然是地产公司的老板,进出都是几千万的款项。 明健反倒是出色的,他是北方人,身材高大,反应灵敏。少年时候的他长相清秀,老是带着漠然却有一点不顾一切的神情,非常吸引女孩子。从18岁开始,明健就开始有女朋友,候闽升不在家的时候,当然,他不在家的时候非常的多,明健就会把女朋友带回家里,关起门来亲热。 美雅会趴在明健的门上偷听,明健有时候知道,也不太在意。美雅也并不在意明健的女朋友们,她们走马灯似的换,还没等美雅记住她们的样子,便消失在明健房门里,没等美雅记住她们的名字,她们就已经被剔除出明健的世界。 他不喜欢她们,一个也不喜欢。 美雅笑吟吟地看着这些女人们来来去去,心里很笃定地想,明健总会是她的。 明健上大学了,如愿以偿搬进宿舍,很少回来。一天下午,美雅打电话到宿舍,说台风要到,候闽升去了上海,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明健就回去陪她。 那天晚上,雷电大作的时候,美雅在房里尖声惊叫,明健冲到她房里抱起簇簇发抖的她的时候,才发现怀里的美雅一丝不挂。那一年,美雅16岁,明健22岁。 19岁那一年,美雅没有考上大学,这也是预料中的事,美雅也没有放在心上。一个暑假天天粘着明健。等到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她拿掉了一个孩子。明健抿着嘴,一声不坑地陪美雅去医院,小心翼翼地把她从出租车里抱出来,开门进去,看到提早回来的候闽升坐在客厅里。 看到脸色青白的美雅,候闽升雷霆大怒。他用最快的速度办好一切手续,把美雅送去英国读书,明健也被他赶去北京的分公司做事。 一年以后如果没有爱上别人,我就让你嫁给这个臭小子。候闽升说。 当然。美雅笑笑地上飞机,一滴眼泪也没有掉,爱上别人,怎么会?她已经爱了明健9年了,她已经学不会爱别人了。 在英国的日子并不难熬,尤其是对美雅这样根本不是为了读书去的人,甚至也不寂寞。许多跟她一样在国内考不上大学,被父母送到国外来的小留学生混在一起,大家有的是钱,吃喝玩乐,无所不至。美雅跟他们一起疯,一起两三个月就换一部新车,一起在欧洲各个地方游荡,周末去巴黎购物,晚上回来伦敦的酒吧喝到天亮。但是美雅不跟他们恋爱。她的爱情只给明健一个人留着。 但是美雅找不到明健。明健被候闽升赶去了北京,她不知道明健的电话,她出国的时候还不会上网。现在会了,却不知道明健的邮件地址。总之她没有办法得到明健的一点消息。每当这个时候,美雅就会心情不好,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会去上课。去听她完全听不懂的课,在一片异国情调的讲课声中昏昏欲睡,平息自己对父亲的怒火。 你是个奇怪的人,美雅。亚丁说,他浅蓝色的眼睛象一对玻璃球一样,美雅总是不习惯被这样一对眼睛看着,她总怀疑这样的浅颜色,究竟有没有眼睛的功能,能不能看到东西。 是吗?美雅说,我哪里奇怪了。 你跟我们不一样,你跟你那些中国来的同学都不一样,你很神秘。亚丁说,我喜欢你。 是吗?美雅说,喜欢我什么? 亚丁笑了,我喜欢你乌黑的头发。
够了,洛生大声地说,没完没了的干什么?你是警察吗。有这个闲心,世界都和平了。
男人直起身子,拢着手玩味地看着洛生,我不喜欢别人骗我。
哼哼,洛生笑起来,看你一把年纪了,怎么也这么天真。这个世界,谁敢说没骗过别人,谁敢说没被人骗过。你不喜欢别人骗你,你就没骗过人?没有说过一句谎话?你跟在老板身边就没有说过一句言不由衷的话,你对一个女人说爱你的时候,你就真的全心全意地老天荒,护她一生一世,贫穷,疾病,饥饿都生生死死在一起,永不变心?洛生说着,眼泪不由自主涌上来,男人都是这样,不想别人骗他,不想别人对不起他,理直气壮,气吞山河。女人呢?在泪眼婆娑里等到一句誓言,却只有假的。
男人又皱了皱眉,从口袋里掏出手绢递到洛生眼前,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白金戒指在阳光里忽地一闪,刺眼的亮。洛生绝望地闭上眼睛,身子向后倒去靠在椅背上,懒懒地说,烟我已经熄了,请您让我休息一会儿。
闭上眼睛,阳光刚好打在眼皮上,虽然是下午四点多的太阳,暮气沉沉,强弩之末,却晒的眼睛里好像开了金铺一样金光闪闪。洛生抬起手挡在脸上,突然觉得四周一暗,从手指缝里看到男人站起来把窗帘放下,又坐下来,看着电脑。洛生知道他没有在看电脑,因为再也没有听到键盘的声音,她甚至能感觉到隔一小会儿男人的眼睛就会越过电脑的上方,向她看过来。
洛生一直是美的,她明媚,干净,眉宇间有一点书卷气。明健在故宫发现她时,她一个人站在太和殿前庞大的广场上,四周人潮涌动,不同口音的人脸上带着旅行团特有的兴奋和疲倦混杂的神情从她身旁穿梭走过。她一直抬着头看太和殿的屋檐,直到明健悄悄走到她身边拍照,按快门的声音惊动了她。
你在拍我吗?洛生问他,声音有些疑惑,却并不惊慌。
是,你是整个故宫里唯一一个没有带相机的人。
洛生笑起来,这么大的建筑,就是带了相机也装不回家。我是看了故宫的照片才来北京,来了才知道图片上的太和殿原来小的可怜。
但是旅游也要有旅游的专业精神,不带相机不把自己的样子拍在太和殿门口,回去怎么跟亲友交代。明健指了指手里的相机,而且还偶尔有意外惊喜,现在我可以把一个没有相机的美人和太和殿一起带回去了。
这么明显的搭讪,洛生了然于心。她不是保守的人,念书念到大三,恋爱,分手,半真半假的追求,恩断义绝的反目她已经熟络有余。她看着明健,高大英俊,面目清秀,举止有礼,衣着得体,怎么看就是一个出身良好的人。她心里动了一下,口里却说,那我要去漱芳斋,假装自己是还珠格格,这样才算有专业精神。
洛生和明健在故宫里游荡了一个下午,把自己的前世今生都说了个遍,一直到广播说了几次要关门了,两个人才急急忙忙从神武门出来,背后深红色的沉重大门就轰的一声关上了。
看着骑自行车下班的人潮在故宫和北海两道大门间目不斜视地穿过,洛生心里突然有点茫然若失。明健低声说,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学校在西边,很远。
这么晚,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洛生看着宫墙上还没有完全落下的太阳,松了一口气。两个人坐地铁换公共汽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往西边走,一路上心不在焉地说了许多无关痛痒的话,又吃了一顿饭,直到晚上十点多,明健终于把洛生送到了校园里。
那天月亮很好,洛生抬起头,光洁的皮肤闪闪发光,明健猝然低下头吻了她。洛生闻到一股淡淡的味道弥漫开来,笼罩住她,她叹了一口气,张开双臂迎上去,缠住明健的胸口后背,我终于等到你了。洛生想。
一年以后,洛生毕业,明健的公司调他回深圳总部。临走前,明健喝醉了酒,一遍一遍地喊着洛生的名字,洛生一声一声地应着,明健却呜咽着说不出下句来。洛生暗暗下了决心。
她找不到深圳的工作,所以她去了广州的小杂志社,广州离深圳只有一个小时,她听说。而她是那么喜欢坐火车,形形色色的人,一站又一站地走下去。
她没有跟明健说,收拾了行李就上了火车。一路上兴高采烈,仿佛看到幸福在前面等着她。火车走到韶关的时候,她还指着窗外傻笑,说,原来岭南真的是个荒芜蛮荒之地。
车厢里没有人理她,谁会理会一个傻笑了一路,常常自言自语的单身女人。人人在那混沌的车厢里坐到臭气熏天,气闷到一佛升天。
手机响起来,洛生欢欢喜喜地去接,喂了一声,声音里还带着笑意。
洛生是吗?我是明健的太太。
洛生在广州作了三年的记者,跑遍了广东的每一个城市,除了深圳。两天前洛生在桌子上看到了一份传真,是一间公司开业的新闻发布会,抬头写着同事的名字——秘书放错了桌子。洛生把传真拿去给同事,无意间眼睛瞟了一眼,传真下面是公司老板的签名,是明健。
洛生把传真揉在手里,往事就这样突然被一份传真带到了面前,躲也躲不过去。她心里突地一痛,定定地站了很久,秘书走过来,看她低着头看着传真发呆,探头一看就笑着说,哎呀,错了。
秘书把传真拿走了,洛生的耳边还在回旋着那几个字,“哎呀,错了。”
她苦笑起来,错了,究竟是谁错了?
她记住了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和地点,悄悄地买了车票去深圳。她不认识路,在出租车上被兜了几个圈,到酒店的时候发布会已经开始了。她匆匆忙忙走向会议室的后门,想偷偷溜进去。后门外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女子,身形有些臃肿,看见洛生匆忙的样子,费力地站起来向她微笑,说欢迎。
洛生楞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是她记得她的声音,永远也忘不了的声音,“洛生是吗?我是明健的太太。”
她坦然地微笑着,向洛生伸出手去,“你好,我是明健的太太,谢谢你来参加新闻发布会……”
她后面说了什么,洛生都没有听见,她下意识地伸手握住伸过来的那只手,下意识地问好。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洛生,我叫洛生。洛生在心里说,嘴角漾开一点微笑,眼神落到她隆起的腹部上。恭喜你,她说。
洛生终于到过一次深圳,她和明健只有一墙之隔,三年来最近的距离。她手里握住明健太太的手的时候,听到了明健的声音从会议室里传出来。她听到了他的呼吸,他的心跳,闻到须后水的味道。她放下手,仓惶离去。
火车到了广州,洛生站在站台上,呼出胸中的一口浊气,点起一支烟。
小姐。
半斜着眼睛回头看住那个男子,洛生似笑非笑,站台上有写禁烟站台吗?
男人把电脑包背在背上,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上,我陪你抽完这支烟,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天晚了,让我送你回家。
洛生咯咯笑起来,眼睛飘过男子放在裤子口袋中的左手,她知道那只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白金的戒指。
当然,洛生说,天这么晚了,我一个女孩子不安全。够了,洛生大声地说,没完没了的干什么?你是警察吗。有这个闲心,世界都和平了。
男人直起身子,拢着手玩味地看着洛生,我不喜欢别人骗我。
哼哼,洛生笑起来,看你一把年纪了,怎么也这么天真。这个世界,谁敢说没骗过别人,谁敢说没被人骗过。你不喜欢别人骗你,你就没骗过人?没有说过一句谎话?你跟在老板身边就没有说过一句言不由衷的话,你对一个女人说爱你的时候,你就真的全心全意地老天荒,护她一生一世,贫穷,疾病,饥饿都生生死死在一起,永不变心?洛生说着,眼泪不由自主涌上来,男人都是这样,不想别人骗他,不想别人对不起他,理直气壮,气吞山河。女人呢?在泪眼婆娑里等到一句誓言,却只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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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生一直是美的,她明媚,干净,眉宇间有一点书卷气。明健在故宫发现她时,她一个人站在太和殿前庞大的广场上,四周人潮涌动,不同口音的人脸上带着旅行团特有的兴奋和疲倦混杂的神情从她身旁穿梭走过。她一直抬着头看太和殿的屋檐,直到明健悄悄走到她身边拍照,按快门的声音惊动了她。
你在拍我吗?洛生问他,声音有些疑惑,却并不惊慌。
是,你是整个故宫里唯一一个没有带相机的人。
洛生笑起来,这么大的建筑,就是带了相机也装不回家。我是看了故宫的照片才来北京,来了才知道图片上的太和殿原来小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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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明显的搭讪,洛生了然于心。她不是保守的人,念书念到大三,恋爱,分手,半真半假的追求,恩断义绝的反目她已经熟络有余。她看着明健,高大英俊,面目清秀,举止有礼,衣着得体,怎么看就是一个出身良好的人。她心里动了一下,口里却说,那我要去漱芳斋,假装自己是还珠格格,这样才算有专业精神。
洛生和明健在故宫里游荡了一个下午,把自己的前世今生都说了个遍,一直到广播说了几次要关门了,两个人才急急忙忙从神武门出来,背后深红色的沉重大门就轰的一声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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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晚,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洛生看着宫墙上还没有完全落下的太阳,松了一口气。两个人坐地铁换公共汽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往西边走,一路上心不在焉地说了许多无关痛痒的话,又吃了一顿饭,直到晚上十点多,明健终于把洛生送到了校园里。
那天月亮很好,洛生抬起头,光洁的皮肤闪闪发光,明健猝然低下头吻了她。洛生闻到一股淡淡的味道弥漫开来,笼罩住她,她叹了一口气,张开双臂迎上去,缠住明健的胸口后背,我终于等到你了。洛生想。
一年以后,洛生毕业,明健的公司调他回深圳总部。临走前,明健喝醉了酒,一遍一遍地喊着洛生的名字,洛生一声一声地应着,明健却呜咽着说不出下句来。洛生暗暗下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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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里没有人理她,谁会理会一个傻笑了一路,常常自言自语的单身女人。人人在那混沌的车厢里坐到臭气熏天,气闷到一佛升天。
手机响起来,洛生欢欢喜喜地去接,喂了一声,声音里还带着笑意。
洛生是吗?我是明健的太太。
洛生在广州作了三年的记者,跑遍了广东的每一个城市,除了深圳。两天前洛生在桌子上看到了一份传真,是一间公司开业的新闻发布会,抬头写着同事的名字——秘书放错了桌子。洛生把传真拿去给同事,无意间眼睛瞟了一眼,传真下面是公司老板的签名,是明健。
洛生把传真揉在手里,往事就这样突然被一份传真带到了面前,躲也躲不过去。她心里突地一痛,定定地站了很久,秘书走过来,看她低着头看着传真发呆,探头一看就笑着说,哎呀,错了。
秘书把传真拿走了,洛生的耳边还在回旋着那几个字,“哎呀,错了。”
她苦笑起来,错了,究竟是谁错了?
她记住了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和地点,悄悄地买了车票去深圳。她不认识路,在出租车上被兜了几个圈,到酒店的时候发布会已经开始了。她匆匆忙忙走向会议室的后门,想偷偷溜进去。后门外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女子,身形有些臃肿,看见洛生匆忙的样子,费力地站起来向她微笑,说欢迎。
洛生楞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是她记得她的声音,永远也忘不了的声音,“洛生是吗?我是明健的太太。”
她坦然地微笑着,向洛生伸出手去,“你好,我是明健的太太,谢谢你来参加新闻发布会……”
她后面说了什么,洛生都没有听见,她下意识地伸手握住伸过来的那只手,下意识地问好。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洛生,我叫洛生。洛生在心里说,嘴角漾开一点微笑,眼神落到她隆起的腹部上。恭喜你,她说。
洛生终于到过一次深圳,她和明健只有一墙之隔,三年来最近的距离。她手里握住明健太太的手的时候,听到了明健的声音从会议室里传出来。她听到了他的呼吸,他的心跳,闻到须后水的味道。她放下手,仓惶离去。
火车到了广州,洛生站在站台上,呼出胸中的一口浊气,点起一支烟。
小姐。
半斜着眼睛回头看住那个男子,洛生似笑非笑,站台上有写禁烟站台吗?
男人把电脑包背在背上,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上,我陪你抽完这支烟,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天晚了,让我送你回家。
洛生咯咯笑起来,眼睛飘过男子放在裤子口袋中的左手,她知道那只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白金的戒指。
当然,洛生说,天这么晚了,我一个女孩子不安全。1 洛生
沈威风
洛生很害怕坐火车,一坐进火车拥挤潮湿带着浑浊人气的车厢里,她就脸色发白,恶心想吐。她不是有洁癖,几年前她每年都要在铁路最繁忙的时候跟民工一起北上南下,坐在硬座座位上不吃不喝不走动不上厕所,看有人爬到行李架上去蜷缩着睡着,又摔下来摔断了几根肋骨,她一动不动,因为脚底下躺满了人,一不小心就踩到了别人的脸上去。但是洛生谈笑自若,找人打上一天一夜的扑克,等下了火车依旧精神熠熠,脸上没有一丝憔悴。 最后一次坐火车,是大学毕业。洛生从来没有到过岭南,她只在苏东坡的诗里看过这个有荔枝有瘴气的地方。但是她欢欢喜喜地上了火车,留下若瀚在车窗外不停地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要去? 为什么,为什么要去? 洛生这样问自己,坐在从深圳到广州的火车上,脸色发白,恶心想吐。边上都是男人,臃肿的,谢顶的男人,手里拿着马经喃喃自语的,眼睛不由自主瞟向洛生的脸的男人。洛生闭上眼睛,倦倦的夕阳一点点照在她的脸上,她突然就觉得一滴眼泪悄悄地从脸上一直落到心里去,化开来,无迹可寻。 为什么要去?点起一支烟,洛生眯起眼睛问自己,深深吸了一口,让尼古丁昧惑的味道渗到肺腑里,在骨架间穿梭,在血管里游走,漫无目的,无处不在。 小姐,火车上不可以吸烟。 刚刚升到喉咙还来不及吐出来的轻烟被吓得硬生生梗在喉管里,下去不得,只得从鼻子嘴巴四处冲窜出来,呛得洛生大咳起来,涕泪纵横,恼怒不已。 是坐在对面的男人。一丝不乱的头发,白色的衬衣,灰色的领带,IBM笔记本,一沓英文的材料,从上车开始就皱着眉头在键盘上马不停蹄的男人,洛生抬起头,嘴角已经带上一点不屑的笑意。她摇摇头,示意自己听不懂男人的说话,嫣然一笑又抽了一口烟。 这个火车上不可以吸烟。男人换成粤语又说了一次。 他应该已经三十多岁了,皱眉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眼睛中闪着坚毅果断的神情,脸上刮的干干净净,一点胡子茬都没有——这个男人,是不是每天在剃完胡子之后,会往手上倒一点须后水,拍在脸颊上,惬意地叹一口气呢? 洛生看着他,有一点恍惚。她伸出手去,仿佛三年前她每天晚上往自己手上倒满须后水,往明健的脸上扑去一样…… 小姐,对面的男人咳一声,换成英语说,火车上不可以吸烟。 洛生放下手,往脸上堆出无辜的笑,先生,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她说的是法语。 洛生在大学学的是法语,她喜欢说法语,那优美的音调,那齿舌碰撞间瞬时的快感,那带着一点慵懒的优雅尾音。“我上辈子一定是个法国人。”她不止一次地说。 说不定是个越南人,也有可能是个非洲人,非洲很多国家都说法语的。明健总是这样回答她。 上次说法语是什么时候?不记得了。洛生把简历递给来招聘的杂志主编的时候,他很惊讶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人人都这么喜欢问为什么。为什么要上学,为什么要吃饭,为什么要恋爱,为什么要吵架,为什么要去应聘一个小杂志社的工作?洛生用最甜蜜的语气告诉主编,新闻是她的理想,她觉得有责任揭发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作人民的喉舌,舆论的监督…… 主编很满意地笑起来,二话不说就拍板录用了她,甚至忘了叫洛生写一篇文章看看。当然,那是著名的P大,意气风发的毕业生的眼睛,都不会朝这个广州来的不出名的小杂志社瞟一眼。洛生是他们能找到最好的应聘者,也是唯一一个。 啊,你说法语。男人放下手里的英文资料,抬起眉毛有些夸张地说,在中国说法语的人非常少。小姐您是法国人吗? 洛生有些狼狈,她料不到这个男人竟然还会说法语,她掩饰地点点头,把烟递进嘴里,又深深地吸了一口。小姐,这个火车上不让吸烟,男人不依不饶地说,用法语。 洛生有些生气,她把烟扔到脚底下狠狠地踩灭了。为什么这个男人会这么烦,为什么总不让她安生,为什么老是不让她快活,为什么男人都这样。 这里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禁烟车厢,男人微笑着看洛生,不过只有中文和英文,所以您不知道也可以理解。
1 洛生
沈威风
洛生很害怕坐火车,一坐进火车拥挤潮湿带着浑浊人气的车厢里,她就脸色发白,恶心想吐。她不是有洁癖,几年前她每年都要在铁路最繁忙的时候跟民工一起北上南下,坐在硬座座位上不吃不喝不走动不上厕所,看有人爬到行李架上去蜷缩着睡着,又摔下来摔断了几根肋骨,她一动不动,因为脚底下躺满了人,一不小心就踩到了别人的脸上去。但是洛生谈笑自若,找人打上一天一夜的扑克,等下了火车依旧精神熠熠,脸上没有一丝憔悴。 最后一次坐火车,是大学毕业。洛生从来没有到过岭南,她只在苏东坡的诗里看过这个有荔枝有瘴气的地方。但是她欢欢喜喜地上了火车,留下若瀚在车窗外不停地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要去? 为什么,为什么要去? 洛生这样问自己,坐在从深圳到广州的火车上,脸色发白,恶心想吐。边上都是男人,臃肿的,谢顶的男人,手里拿着马经喃喃自语的,眼睛不由自主瞟向洛生的脸的男人。洛生闭上眼睛,倦倦的夕阳一点点照在她的脸上,她突然就觉得一滴眼泪悄悄地从脸上一直落到心里去,化开来,无迹可寻。 为什么要去?点起一支烟,洛生眯起眼睛问自己,深深吸了一口,让尼古丁昧惑的味道渗到肺腑里,在骨架间穿梭,在血管里游走,漫无目的,无处不在。 小姐,火车上不可以吸烟。 刚刚升到喉咙还来不及吐出来的轻烟被吓得硬生生梗在喉管里,下去不得,只得从鼻子嘴巴四处冲窜出来,呛得洛生大咳起来,涕泪纵横,恼怒不已。 是坐在对面的男人。一丝不乱的头发,白色的衬衣,灰色的领带,IBM笔记本,一沓英文的材料,从上车开始就皱着眉头在键盘上马不停蹄的男人,洛生抬起头,嘴角已经带上一点不屑的笑意。她摇摇头,示意自己听不懂男人的说话,嫣然一笑又抽了一口烟。 这个火车上不可以吸烟。男人换成粤语又说了一次。 他应该已经三十多岁了,皱眉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眼睛中闪着坚毅果断的神情,脸上刮的干干净净,一点胡子茬都没有——这个男人,是不是每天在剃完胡子之后,会往手上倒一点须后水,拍在脸颊上,惬意地叹一口气呢? 洛生看着他,有一点恍惚。她伸出手去,仿佛三年前她每天晚上往自己手上倒满须后水,往明健的脸上扑去一样…… 小姐,对面的男人咳一声,换成英语说,火车上不可以吸烟。 洛生放下手,往脸上堆出无辜的笑,先生,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她说的是法语。 洛生在大学学的是法语,她喜欢说法语,那优美的音调,那齿舌碰撞间瞬时的快感,那带着一点慵懒的优雅尾音。“我上辈子一定是个法国人。”她不止一次地说。 说不定是个越南人,也有可能是个非洲人,非洲很多国家都说法语的。明健总是这样回答她。 上次说法语是什么时候?不记得了。洛生把简历递给来招聘的杂志主编的时候,他很惊讶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人人都这么喜欢问为什么。为什么要上学,为什么要吃饭,为什么要恋爱,为什么要吵架,为什么要去应聘一个小杂志社的工作?洛生用最甜蜜的语气告诉主编,新闻是她的理想,她觉得有责任揭发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作人民的喉舌,舆论的监督…… 主编很满意地笑起来,二话不说就拍板录用了她,甚至忘了叫洛生写一篇文章看看。当然,那是著名的P大,意气风发的毕业生的眼睛,都不会朝这个广州来的不出名的小杂志社瞟一眼。洛生是他们能找到最好的应聘者,也是唯一一个。 啊,你说法语。男人放下手里的英文资料,抬起眉毛有些夸张地说,在中国说法语的人非常少。小姐您是法国人吗? 洛生有些狼狈,她料不到这个男人竟然还会说法语,她掩饰地点点头,把烟递进嘴里,又深深地吸了一口。小姐,这个火车上不让吸烟,男人不依不饶地说,用法语。 洛生有些生气,她把烟扔到脚底下狠狠地踩灭了。为什么这个男人会这么烦,为什么总不让她安生,为什么老是不让她快活,为什么男人都这样。 这里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禁烟车厢,男人微笑着看洛生,不过只有中文和英文,所以您不知道也可以理解。
沈威风
向来有些迷信,最近比较信命,信八字。
据某大师排盘,说我八字属金,金旺而克木,克木所以饿木,需要进补。
想想也对,从小就喜欢养些花花草草,不开花但纯粹绿油油的更好,但是很少能养活,或者说从来都养不活。想必是被我克了。
大师说,养不活也要养,死一株就再买一株,总是要坚持下去。
四月到北京的时候,买了一盘绿色的小植物,长得出奇的好。是第一株在我手里两个月,就开出了花的植物。
想等花开盛了,就拍了照片传上来,问问大家这盆植物究竟叫什么名字。
可是,我没有想到,北京会一下子热成这样。
它在阳台上,虽然不会直接晒到太阳。可是也给热蔫了。
昨天,它就死了。
沈威风
向来有些迷信,最近比较信命,信八字。
据某大师排盘,说我八字属金,金旺而克木,克木所以饿木,需要进补。
想想也对,从小就喜欢养些花花草草,不开花但纯粹绿油油的更好,但是很少能养活,或者说从来都养不活。想必是被我克了。
大师说,养不活也要养,死一株就再买一株,总是要坚持下去。
四月到北京的时候,买了一盘绿色的小植物,长得出奇的好。是第一株在我手里两个月,就开出了花的植物。
想等花开盛了,就拍了照片传上来,问问大家这盆植物究竟叫什么名字。
可是,我没有想到,北京会一下子热成这样。
它在阳台上,虽然不会直接晒到太阳。可是也给热蔫了。
昨天,它就死了。